|
女兒考上重點高中原本是件高興事,可容桂的李姨卻發愁:大女兒從學校畢業兩年,留下一整套生活用品,二女兒在該校初中部畢業後緊接考上高中部,也有一套生活用品。前日學校發通知,稱學生必須再購買同樣的生活用品。『這就三套了,可學校說是硬性規定,不得不買,我覺得是浪費資源。』李姨認為,學校應該特殊情況特殊辦理。
家中已有兩套學校生活用品
昨日,容桂的李姨向記者報料,十分無奈地說出她最近的一件煩心事。原來,二女兒今年考進順德一中高中部,26日即將新生報到。就在報到一個星期前,一張學校的繳費單讓她很是發愁。
繳費單上明確規定高一新生各個收費項目。其中一項為代購生活用品費共332元,下方還列出說明,生活用品包括棉胎、雙面墊、被套、冷氣被、枕芯、枕套、枕巾、蚊帳、草席、膠桶等十四種。『這些我們都有兩套了!』李姨的二女兒和大女兒都曾在一中讀書,給李姨家留下同樣款式、顏色的用品。這下,眼看著她們家又得多一套一摸一樣的用品。
就在給記者報料的前一天,李姨特意按學校發的回執單上的號碼打回去諮詢,電話裡頭的工作人員稱:『這是學校的硬性規定,不能退!』無奈之下,李姨只得在昨日最後期限內,將含有332元的費用,一並打入學校指定的銀行賬號。
物價局:市民有權追回款項
帶著李姨的問題,記者昨日諮詢了順德區物價部門。有關工作人員解釋道,學校收取的生活用品費用不屬於定價項目,學生有權自己選擇,學校不能說成是硬性規定。『如果硬來就違規了,市民可向教育局或物價局進行投訴追回款項。』該名工作人員稱。
教育局:特殊原因需及時說明
針對此事,順德區教育局秘書科郭金元科長認為,學校管理有自己的一套標准。學校統一對學生的生活用品進行管理,保持校園形象是無可厚非的。
他強調,李姨的女兒只是一個特殊的例子,她可以和學校進行協調溝通。『學校收取生活用品費用並不是謀利項目,所以在說明原因後,學校有理由為李女士退回款項。不過李女士也要考慮一下女兒的想法,要避免新生入學時,女兒的特殊性和別人產生距離感。』
學校:從未硬性要求收生活用品費
順德一中高中部賴副校長昨日通過本報了解了這件事。他表示,學校工作人員稱『是硬性規定』屬於表述不清,學校從未硬性要求收取學生生活用品費。他向記者承諾,李姨家若情況屬實,家中存有的用品確與學校規定的不相違背,可在開學後與學校溝通,學校將退回這筆費用。
|